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下称《通知》),引导支持体校、体育俱乐部等专业力量进入校园开展课后体育服务,促进“双减”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多方聚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整合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优势资源,支持学校全覆盖、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在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坚持挖潜创新,不断丰富学校体育课后服务内容。各地各校要将体育类活动课程作为课后服务基本的、必备的形式之一,各地体育部门要将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帮助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要丰富拓展活动课程门类,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活动课程除了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传统项目外,还鼓励设置中国式摔跤、棋类、射艺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有条件的设置手球、橄榄球等新兴项目。同时科学规划活动课程内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针对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初中等不同学段和不同水平基础的学生,分别设计不同的班型和相应的教育教学内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既要满足部分学生“零起点入门”需求,又要满足部分学生提高拓展需求。要切实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在现有的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课后体育锻炼资源基础上,组织制作并遴选推荐一批适合学生课后服务和课余时间学习的优质体育类视频教学资源,能让学生“跟着视频学”,能让教师“跟着视频教”,有效服务教与学。各地要积极推广国家体育总局编制的近视防控操、脊柱健康操等教学视频,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和科学健身。
二、统筹整合资源,推动专业力量参与体育课后服务。要大力加强兼职教练员队伍建设,遴选推荐一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退休体育教师和大学生志愿者等,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兼职教练员,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课后服务,组织开展有关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学生体育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等,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兼职教练员,应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要切实发挥体校专业引领作用,组织体校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周边学校的课后服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要积极引进公益类体育俱乐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公益类体育俱乐部,依托优质体育资源,为区域内学校有相关体育特长的中小学生开展体育训练提供支持和指导。要健全第三方进校园监管机制,坚持公益性原则,由教育部门会同体育、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有资质、信誉好、质量高的机构中遴选确定允许引进的机构,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扩大场地供给,为学生课余锻炼创造良好条件。要合理规划利用社会体育场馆,各地要指导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校、青训中心等合理规划时段,低收费或免费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课后服务等提供场地支持。要大力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共享,各地要完善学校体育设施面向青少年的开放机制,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对体育设施进行物理隔离或灵活改造,使场馆在平日晚间及周末、节假日能有序向周边青少年免费开放。要切实加强体育场馆安全管理。
四、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健全体育、教育部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体育、教育部门年度考核和“双减”工作督导检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体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教育部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中专门设置中小学体育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强化师资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区域体育教师共享中心,通过单校任教、多点执教、走教等多种方式,努力满足学校体育教学需要和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要加强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保障,鼓励公益基金会提供服务,正确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对体育资源薄弱地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家校社共同支持学生体育锻炼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