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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展开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在全省组织申报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提高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

园林绿化垃圾主要指园林绿化建设管养过程中产生的乔木、灌木、花草修剪物,以及植物自然凋落产生的植物残体等,具有分布广泛、季节性强、运输成本高、利用方式多样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存在收集系统不健全、专用运输车辆不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选址困难、资源化产品出路不畅等问题,亟待建立完善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探索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摸清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垃圾现状,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积极申报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择生物处理、有机覆盖物加工、生物质燃料制备,或其他适宜本地实际情况的处理技术和模式,提高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运行水平,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选择有基础的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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