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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江镇镇:派出所司法所联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普及活动

11月24日,怀宁县公安局江镇派出所联合镇司法所走进江镇镇中心学校开展“宪法进校园 法治伴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普及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活动中,镇司法所负责人带领同学们大声朗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内容。随后,工作人员就“什么是法治,为什么要法治,我们身边的法治”等内容向同学们进行了详细讲解;镇派出所警官结合近年来校园发生的一些未成年人欺凌现象及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告诫同学们要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有些同学要保护费,要零食,要吃的,这些都是校园暴力行为,是不应该的。比如说同学之间,我如果拿砖头砸到了头,是不是我没有事,那肯定是不能的。”镇派出所工作人员现场说道。

通过此次校园宣讲,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同学们明辨是非、自我保护能力。怀宁县江镇镇中心学校学生何一航说,“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做一个爱国守法的中国人。”

据怀宁县江镇镇司法所负责人张龙介绍,下一步,该镇将继续拓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的普及宣传范围,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活动,如“宪法进学校”、“宪法进企业”、“宪法进社区”等,让更多的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保障好自己的基本权利。(文/黄兴杰、陈锐、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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