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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力推“首轻免罚”

商户首次出店经营在被提醒后能及时改正,商家责任区范围内卫生情况不佳但能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工地施工造成路面污染能及时自行清理……这些过去依规都要被处罚的情形,今年,在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相关主体都有机会“免于处罚”。据了解,2022年以来,滨湖城管办共对50余件城市管理案件进行了免罚处理,其中,形成免罚案卷的近10起。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滨湖城管办2名执法人员巡查至玉龙路时,发现一家汽车维修店在店外城市道路上进行机动车维修,经查,该汽修店涉嫌占用城市道路从事机动车辆维修经营活动,占地面积达4平方米,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告知和法治宣传教育,并要求其予以改正。当事人表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且于当天上午按规定整改完成。

“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应当对该汽修店依法进行处罚。”滨湖城管办综合执法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但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且于当日及时对污染的道路进行了清洗,恢复了原貌,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予以免罚。”

今年9月,湖北的赵先生和同事来合肥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由于对会场周边环境不熟悉加上时间仓促,将随行车辆临时停放在了城市绿地内,城管队员对其开具了相关执法文书,在处理过程中,执法队员在听取了赵先生的陈述后,对其作出了免罚处理,仅要求当事人写下一份不再违规停放车辆“承诺书”。事后,赵先生表示:“合肥是一座很有包容性的城市。”

据统计,今年以来,滨湖城管办坚持以普法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共对10起占用城市道路从事机动车辆维修经营、未履行责任区责任等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此外,在零星工程施工、毁绿停车等治理领域,城管部门还开出了230多张“温馨提示单”,电话通知车主驶离绿地300余次,用人性化的措施代替处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认错与改正机会,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遵法守法,彰显了城管部门的执法温度。

滨湖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轻免罚”,并不代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被容错、免罚,对于故意、屡次违法违规以及被提醒后仍不改正等情形,执法人员还是会依法进行处罚。(文/何芳凌、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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