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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前正深入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发表于:2023-11-01 10:26  作者:张彩莉、王明存  来源:安徽日报  责任编辑:汪影

“小物业”事关“大民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好坏,事关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日前,在全省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第三次点评会上,省住建厅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已进入集中攻坚阶段,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安徽省将针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电梯安全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一批“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和“美好家园”小区,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畅通渠道

排查管理突出问题

为了畅通涉物业投诉渠道,今年以来,我省除继续发挥省信访平台的作用外,省住建厅还特地开通了“话说物业”平台接受业主投诉。10月24日,省“话说物业”微信留言线上办理平台又正式上线运行。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有任何意见,均可在这三个平台上投诉反映,有关部门将督促相关物业企业加强整改。

“自今年5月开始,我省全面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截至9月底,全省共排查出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问题6.97万个,整改销号6.71万个,整改销号率96%。”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排查问题数量统计,排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和安全以及物业服务不到位等方面。

据统计,9月份,在省信访平台,全省物业领域信访投诉共计2208个,环比下降3.9%,同比上升183%;省“话说物业”平台共收到涉物业投诉2792个,截至9月底,已办结并回复2061个,办结率73.8%。

通过线上畅通投诉渠道、线下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物业管理难题得到了解决,各地也探索出不少好的经验做法。如合肥市紧盯业委会组建,压实属地镇街、社区监督指导职责;淮北市、亳州市、芜湖市定期开展物业考核测评和物业指数测评;宿州市、蚌埠市搭建“融媒问政”平台,开展舆论监督、跟踪问效;淮南市发布住宅小区物业“红黑”名单,建立物业企业信用管理监督机制;滁州市开设“物业大讲堂”专栏,定期解读物业法律法规政策;马鞍山市每周对小区明察暗访,督促物业改进管理服务质量;铜陵市加强对电梯安全运营和隐患排查,落实“一单四制”闭环管理;安庆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小区停车收费指导意见。

据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9月份,省住建厅物业专班分别对合肥、亳州、宿州等9市开展了实地督查调研,从督查情况看,仍发现有的地方物业信访投诉量居高不下;有的地方对“话说物业”平台投诉的问题办理质效不高;有的县(区)对物业信访矛盾突出地区排查整治力度不够。

消除隐患

筑牢小区安全防线

“下一阶段,我省将把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电梯安全整治、消防安全问题、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等难题作为重点攻坚目标。”省住建厅负责人在全省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点评会上表示。

“车辆乱停放、堵占消防通道”难题怎么解决?相关部门将督促物业企业加强日常行为管理,提高道闸等智能设备利用率;联合公安、城管、乡街,通过社区网格向居民发送市民行为规范,倡导市民自律,同步在住宅小区建立市民行为“红黑榜”;进一步加大执法进社区力度,借鉴部分市将住宅小区内违章停车行为纳入交警执法范围的好做法,将规劝和执法有机衔接。

“电梯安全运行和质量维护”难题如何破解?相关部门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守护好居民乘梯安全;研究解决电梯日常维护、零部件更换和大修改造资金筹措难题。

为解决“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除消防设备安全隐患,确保小区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支持各地正在开展的“消防无水小区整治”工作。

如何消除“住宅小区房屋质量安全隐患”?各地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按照责任明晰、属地监管的原则,建立并完善既有建筑外墙脱落安全隐患动态监测以及整治机制,各地市要全面摸清辖区住宅建筑外墙基本情况,建立“一区一档”基础信息库,按照建成年份、建设施工主体、维护使用主体划定维修责任主体,分类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对小区建筑物外墙墙面以及建筑附属构件进行检查,做好相应的巡查记录,防止在高温、低温等天气因素影响下出现的老化、开裂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化解纠纷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针对物业纠纷多发的问题,省住建厅负责人在点评会上强调,综合执法进小区、基础设施维修保养、物业服务费收缴率、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问题,也是下一阶段我省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攻坚目标。

“综合执法进小区”难题如何搞定?相关部门将坚持“问题在小区发现、矛盾在小区解决、工作在小区推动”,高标准落实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以县区(管委会)为单位制定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小区清单,整合辖区内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执法力量,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执法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实行常态执法、定期执法,变“末端处置”为“源头管控”,实现执法“零距离”,及时查处小区内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违规装修、高空抛物、乱搭乱建、违规经营、毁绿种菜、噪声和油烟污染、侵占公共空间、电动车乱停乱放和“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等违法行为。

为解决“小区基础设施维修保养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将定期开展小区基础设施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房屋质量、雨污管网、地下车库、电梯、供水、供电、燃气、消防、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主体,列出整改期限。对于政府安置还原小区,属地政府和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责,落实维修主体责任,统筹安排维修费用;对于商业开发小区,要充分发挥物业维修资金作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

“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不高”难题怎么处理?有关部门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业主树立有偿服务理念,形成物业服务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小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带头依法缴纳物业费。对连续欠缴物业费6个月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可以由所在社区(镇、办)党组织核实情况后抄告所在单位党组织,作为日常管理干部的参考依据。对恶意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要依法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在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方面,相关部门将以业主满意作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绩效的最终目标,每季度对物业服务小区组织不少于10%业主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按30%比例计入季度物业服务考核评分;充分吸纳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的合理化诉求及时办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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