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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打造“皖事通办”平台 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1月1日,由安徽省政府颁布的《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后文简称《办法》)正式施行。6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安徽省通过打造“皖事通办”平台、推进江淮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六个一”工作体系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近年来,安徽省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已形成一系列有效的改革举措与经验做法。在发布会上,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局长王崧介绍,目前安徽已首批试点并全面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超过80%的个人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并且“皖事通”统一移动端实现全新升级,1500多项便民服务事项做到“掌上办、指尖办。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近日明确提出要打造新型全省政务服务“皖事通办”平台。”在发布会上,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局长王崧介绍,安徽省大力推进江淮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实施安徽“智慧政务”品牌战略,创新推出“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的安徽智慧政务新模式。
  
  此外,为了落实《办法》,提升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便利度,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在发布会上称,安徽将加快构建全省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的“六个一”工作体系,全力打造企业开办“一件事、一网办、一次办”。全面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
  
  关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韩永生表示,力争到今年年底,全省新增有效注册商标量超过12万件,全省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8万件,每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到1400件、12.6件,打造知识产权强省。
  
  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发布会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笪艺武称,《办法》第二十五条着重体现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守信践诺,推动各类政务行为主体诚信施政,不能“新官不理旧账”,明确了政府部门不得作为的事项。
  
  同时,长三角区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笪艺武称,《办法》第二十七条体现了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的内容,按照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规制共建、品牌共铸的原则,提出了要建立趋同的信用制度和标准、共享的信用信息资源、共同遵守的激励和惩戒机制。有利于打造诚信长三角,加强信用建设区域合作,优化区域整体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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