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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调整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调整,个人最高月缴存额调整为2703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市统计局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115元,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528元,调整后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均为270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此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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