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蜀山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36元,同比增长4.3%,收入总量高于合肥市城镇整体水平4000余元。
蜀山区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构成情况来看,四项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上半年,蜀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558元,同比增长5.30%,占可支配比重为63%,居主导地位。随着个税起征点上调、专项附加扣除等措施的实施,带动全区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工资性收入仍主导着居民的“钱袋子”。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平稳期后,全社会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经营户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转。上半年,蜀山区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079元,同比增长3%,占可支配收入总额的17%。“省市区各级陆续出台政策利好,经济秩序逐渐恢复,预计下半年人均经营净收入将继续呈恢复态势。”该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蜀山区各项社会保障福利制度不断完善,养老、教育、医疗等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上半年,蜀山区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主要包含“离退休金”“赡养收入”“报销医疗费”等)为2797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0%,同比增长1.3%。随着居民理财意识增强,上半年,蜀山区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802元,同比增长2.6%,占可支配收入的10%。
该负责人表示,上半年蜀山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9万元,不仅是数字的增进,从结构看,四项收入同步合理增长,体现了经济快速恢复、就业积极向好的态势,是蜀山区积极落实“六保”任务的效果。
(秦旻琪 陈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