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为落实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作发展规划(2018-2022)》和《“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要求,建立“纵横交叉、上下联动”全覆盖的反兴奋剂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专门制定了《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南》。现将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 2020年8月13日
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南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作发展规划(2018-2022)》和《“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要求,推进反兴奋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建立“纵横交叉、上下联动”全覆盖的反兴奋剂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将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为东京和北京两个奥运会兴奋剂问题“零出现”保驾护航,制定本指南。
一、充分认识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落实构建“纵横交叉、上下联动”全覆盖的反兴奋剂组织体系的关键一环。当前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相对薄弱,问题的痛点为国家队反兴奋剂管理水平,具体表现为组织体系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人才保障不充足、管理链条过长、认识有误区、职责不清晰、分工不明确、责任不到人、信息不对称、工作不系统、不深入、水平参差不齐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的有效开展,导致抓而不实。因此,必须加强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运动项目的反兴奋剂治理体系,由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国家队齐抓共管,从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教育预防、检查处罚、环境治理等多角度开展系统性的工作,发挥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的“龙头”作用,以点带面,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形成从注册、入队到训练、参赛等各环节全链条管理。
二、明确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
以明确、完善国家队反兴奋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主线,以满足反兴奋剂实际工作需求为导向,以加强运动项目反兴奋剂部门能力建设为抓手,推动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纵横交叉、上下联动”全覆盖的反兴奋剂组织体系。在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国家队建立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反兴奋剂专门部门,基本建成以国家反兴奋剂机构指导和监督,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领导和组织,运动项目反兴奋剂部门实施,国家队落地,各负其责、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协调配合、运转有效的国家队反兴奋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而与省级反兴奋剂工作体系同频共振,实现上至国家队,下到省级运动队直至体校层面,层层落实,层层负责,形成从注册、入队到训练、参赛等各环节全链条管理,全面加强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打造“干净的国家队”,确保2020年东京奥运会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干干净净参赛。
三、明确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国家队)负责本运动项目反兴奋剂工作,是本运动项目的反兴奋剂工作的主责单位。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应修改完善其章程和相关反兴奋剂规则,制定反兴奋剂工作计划,明确反兴奋剂工作职责和责任,提高管理人员反兴奋剂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国家队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和管理,开展所属运动员及有关人员涉嫌兴奋剂违规的调查,实施兴奋剂违规处罚,监督地方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履行反兴奋剂职责。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反兴奋剂工作。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谁组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职责由负责备战任务的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承担。已成立独立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运动项目反兴奋剂工作由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责,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监督;未成立独立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运动项目反兴奋剂工作由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主责。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反兴奋剂主体责任,具体做好以下反兴奋剂工作:
(一)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反兴奋剂相关政策,结合本运动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反兴奋剂工作规则、制度、计划和经费,修改完善章程,明确反兴奋剂工作职责,设立专门的部门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反兴奋剂工作,做好本运动项目反兴奋剂工作能力建设、人才培养、责任追究和评估奖惩等系统性工作。
(二)监督地方运动项目管理单位、体育社会团体和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等履行反兴奋剂职责,层层落实,层层负责,确保反兴奋剂工作落实到人。
(三)开展针对运动项目、队伍的反兴奋剂工作具体研究,制定针对运动项目的专业化反兴奋剂工作措施。
(四)开展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明确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反兴奋剂组织管理体系,梳理本运动项目反兴奋剂工作情况,形成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管理流程,制定国家队反兴奋剂相关制度规范,排查和防范本运动项目和所涉省市使用兴奋剂风险点,明确联合培养和省市输送情况下,各方反兴奋剂责任,对照禁止合作名单做好本运动项目运动员和辅助人员的背景调查工作,建立国家队责任和任务清单。
(五)建立运动项目反兴奋剂工作联防联控机制,与国家反兴奋剂机构和地方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定期和不定期交流运动员训练情况、资格获取、比赛成绩、任务目标、奖惩情况、辅助人员、调查情况、运动员行踪异常更新、生理生化指标异常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所属运动员和辅助人员的反兴奋剂工作(包括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行踪信息、委托检查、治疗用药豁免、调查处罚和三品防控等工作),确保反兴奋剂工作各环节过程清晰,责任明确。
(七)开展本运动项目的反兴奋剂工作调研、监督和评估。
(八)开展反兴奋剂科研工作,并积极参与和承担国家体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反兴奋剂机构的反兴奋剂科研课题。
(九)承担国家体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反兴奋剂机构交办的其他反兴奋剂工作。
四、扎实开展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加强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工作统一领导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应成立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该运动项目总体反兴奋剂工作责任,其他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理顺机制,加强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二)加强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部门能力建设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反兴奋剂部门,并持续推进反兴奋剂部门建设。反兴奋剂部门在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发挥了关键枢纽作用,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充分落实《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运动项目实际情况,加强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部门能力建设,设立专门的反兴奋剂部门,配置专职人员负责反兴奋剂工作,保证反兴奋剂部门相对独立管理和运行,加强对运动项目反兴奋剂部门的工作考核,设定积极合理的奖惩机制。
反兴奋剂部门应不断提升其运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反兴奋剂专业能力,系统性地做好管理、监督、教育、检查、处罚和防控等工作。
(三)加强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管理人员能力建设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必须配置专职的反兴奋剂管理人员。选拔有大局观、责任心强、熟悉运动队并与之建立良好信任关系的专职人员。根据所管运动项目国家队运动员数量、风险点排查和历史违规数量等方面,安排满足工作需求的工作人员。要确保运动项目反兴奋剂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需要。
高危险项目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若外训频繁、队伍数量多,反兴奋剂部门至少应配备5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含至少1名中层干部);其他高危险项目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部门至少应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含至少1名中层干部);中危险项目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责任部门至少应配备1名中层干部和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反兴奋剂工作;低危险项目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至少应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
国家队应安排固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反兴奋剂工作,专门管理人员除要选拔有大局观、责任心强、熟悉运动队并与之建立良好信任关系的人员外,还应保证专门管理人员常年参与运动队训练,能够发现和了解队伍中存在的兴奋剂风险点,并保证随队伍参加各种国际赛事。国家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教育、检查和三品等工作,但应确保职责清晰。
(四)加强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管理制度建设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国内外反兴奋剂相关政策和规定规范,结合本运动项目竞技特点和使用兴奋剂形势完善项目和国家队反兴奋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反兴奋剂政策;提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正确的反兴奋剂工作认识;厘清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和国家队的反兴奋剂工作职责;明确各层各类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人;建立过程清晰、权责分明的反兴奋剂工作管理流程、工作程序和工作清单;建立反兴奋剂监督机制和责、权、利相匹配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长效激励和问责追责机制;建立健全反兴奋剂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制度、人事、资产、财务、设备、档案、监督评估和考核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运作规范、落实到岗到人。
(五)加强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兴奋剂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体系化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使之掌握兴奋剂风险排查方式方法,根据本运动项目竞技、管理和人员特点,发现和梳理兴奋剂风险点,分析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预防和应急工作措施,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监督和评估风险防控质量,综合提高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兴奋剂风险防控能力。
(六)设立反兴奋剂工作专项经费预算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每年应根据本运动项目体育发展水平和反兴奋剂工作需求统筹安排反兴奋剂工作专项经费。专项经费包括组织体系建设、教育经费、委托检查和检测经费、违规调查经费、食品药品营养品管控经费、培训调研监督经费、办公管理经费、科研经费以及其他相关经费。
(七)加强反兴奋剂工作支持保障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加大对反兴奋剂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反兴奋剂工作所需部门、人员、预算和办公资源等。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加强对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制定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最佳实施模式,并对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开展现场评审,提升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