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经开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为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的总体稳定,防止已脱贫贫困户因病、因灾、因重大变故返贫,经12月23日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继续落实“三项补助”。切实为贫困群众构筑一道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帮助贫困户在根本上解决现实问题。
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875人,开发区继续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财政配套经费20元每人,合计17500元;二是继续对28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代缴2020年度治安保险费,合计5740元。三是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607人,开发区送“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 50元/人,合计 30350元。
“三项补助”经费的落实,有助于经开区贫困户在医疗保障、社会治安、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权益保,较好地巩固了脱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