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包括“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充分释放法治在推动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效能,切实将依法治体贯穿于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各个方面,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体育法治工作队伍不可或缺。因此,创新体育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就显得特别重要。
全面推进依法治体与体育治理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体育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作为体育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必须将体育法治专业人才培养放在重要位置上。
首先,我国在体育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武汉大学以北京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设立了单独的体育法学博士点,培养体育法治方面的高级人才。但是,现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体育法治人才储备远远不能够满足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实际需要,高端涉外体育法治人才仍十分匮乏。究其原因首先是我国高等教育对体育法治人才的培养重视不够,体育法学科话语权很小,学科地位较为边缘;其次,对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在法治素养方面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不够;再次,法律服务队伍对体育业务的熟悉程度有待提高。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加强:
第一,确立体育法为独立的部门法,适时将其纳入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体育法学科体系已基本成形,体育法律规则的自治性、技术性、混合性以及用尽内部救济原则、司法审慎介入等特点,足以使体育法区别于现有的任何一个法律部门。一旦体育法学课程顺利地“走入”法学专业的主修课堂,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体育法学在法学领域乃至社会科学领域的显示度,又可以厚植学生的专业基础,必将在更大范围内拓宽体育法治人才的储备。
第二,优化高层次体育法治人才培养方案。近年来,多边体育关系随着国际竞技体育运动蓬勃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国际社会关系,国际体育法也应运而生,成为国际法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在我国体育院校、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体育法学专业(方向)的硕、博士生培养方面,不仅要增设国际法课程,而且要强化外语、国际政治、国际关系、跨文化交流等课程教学,积极探索“国内+海外”中外合作培养机制,拓宽与世界上高水平体育法教学、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渠道,加强教师互派、学生互换、课程互通、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等方面工作。
第三,加大对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在法治素养方面的培训力度。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全面依法治体与体育治理科学化、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着基础性的关键作用。应采取得力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对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法律培训,提升其体育法治意识以及体育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有针对性地提高法律服务队伍对体育业务的熟悉程度。法律服务队伍包括律师、仲裁员、调解员、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要定期集中地对法律服务队伍开展体育业务的系统介绍与培训,提升其对体育特殊性的认知,加强其对体育法业务的研究与处理能力。
推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体育法治工作队伍应自觉地时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地提高政治站位,做到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体育法治工作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