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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跻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公布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蚌埠市被授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滁州市“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新路径”项目和黄山市“徽州民间文艺展演示范工程”项目被授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由原文化部、财政部于2011年启动,旨在深化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创新,突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近年来,蚌埠市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目前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升级改造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个村(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文化协管员,常态化举办的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滁州市引导社会力量办文化,建立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黄山市让徽州民俗文艺表演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创新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目前,安徽省共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4个、示范项目8个。马鞍山市、安庆市、铜陵市先后被授予前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淮南市“少儿文艺发展”等6个项目先后被授予前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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