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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考核 蜀山区规范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

据从合肥市蜀山区城管局了解到,9月7日,蜀山区菜市场建设改造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蜀山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农贸市场管理公司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市场管理工作目标考核。

目前,蜀山区共有“翠庭园菜市场、汇林阁菜市场、嘉和苑菜市场”等21家农贸市场纳入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范围。农贸市场应设置垃圾分类宣传牌、宣传栏,定期检查,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要遵守垃圾减量和分类的有关规定,布置厨余垃圾专用桶、安排厨余垃圾收集区,避免塑料袋、泡沫盒、玻璃等其他垃圾混入厨余垃圾桶,做到分类收集、分类存放。

“农贸市场管理方要积极配合厨余垃圾收运公司做好收运工作。”蜀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将现场指导各农贸市场明确厨余垃圾桶存放区,并要求收运公司合理安排收运路线。

根据相关规定,厨余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垃圾,应当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厨余垃圾不得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不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农贸市场,后端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接收,并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蜀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蜀山区将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农贸市场启动拒收措施。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张前程、季云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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