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低微的困难家庭常常“不敢生病”,“不敢去医院”,因为一旦生病,就面临医疗费用的重担。长期以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脱贫致富的一道障碍。现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新政策来啦!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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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可享受参保资助?
主要是以下4种人群享受参保资助,分别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包括: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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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和个人缴费金额是多少?
特困人员:国家资助个人医保缴费320元,农村五保户等特困人员无需缴费。
低保对象:国家资助个人医保缴费320元的80%—90%,各市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具体标准,低保对象只需支付资助后的剩余部分。
返贫致贫人口:国家资助个人医保缴费320元的70%—80%,各市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具体标准,返贫致贫只需支付资助后的剩余部分。
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国家资助个人缴费320元的50%,也就是160元,个人只需支付资助后剩余的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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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员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特困人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不低于80%。
低保对象人员: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不低于75%。
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1500元,救助比例不低于70%。
监测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3000元,救助比例不低于60%
年度救助限额最高5万元左右。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适当给予倾斜救助。
稳定脱贫人口和其他普通参保居民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可依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来源:安徽发布、安徽省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