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据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在安徽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旅游风景道认定工作,并制定《安徽省旅游风景道认定基础条件》(以下简称《基础条件》)。
据悉,该项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旨在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文旅、交通、林业融合发展,引导旅游风景道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旅游风景道认定对象是指位于风景优美地段,有一定长度并沿着特定方向延伸,路域通畅,视域范围内景观优良,游域范围内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服务设施齐全,具有良好旅游体验,融合交通、景观、游憩和保护等多重功能的复合型道路。
《基础条件》分别从必备条件、资源品质、旅游交通、道路主体、服务设施、安全及信息化、生态环境、运营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
其中,提出旅游风景道应具备“看得清”“进得畅”“停得下”“玩得好”“留得住”等5项必备条件。
旅游风景道是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沿线资源整合、运营、管理、推广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是兴业富民的“产业道”、灿烂多彩的“文化道”、山清水秀的“生态道”。近年来,安徽省旅游风景道发展势头强劲,涌现出“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大别山风景道”“皖南川藏线”等一批知名旅游风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