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能力,筑牢基层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隔离墙,为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提供有力网底支撑,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迅速贯彻落实,近日,10个村(居)组建工作实现全覆盖,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达到60人,预计在4月15日前全部完成挂牌。
迅速安排部署,高站位推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及时召开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制定《海口镇各村(居)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方案》,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迅速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各村书记亲自抓,确保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健全组织体系,高标准执行。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各村(居)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各村(居)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兼任,委员可充分吸纳卫健专干、村卫生室村医、妇联主席、网格员、群众代表等组成。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每届任期与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办公地点设在村民委员会。
明确工作职责,高质量运转。村民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传统卫计工作向健康工作转型。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应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协助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做好涉及居民利益的各项卫生健康工作。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规范高质量运行,实现重大疫情应对和组织协调能力、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村(居)民公共卫生意识和对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同时,在提高群众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强化资源统筹,高效率协调。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最大限度统筹整合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村(居)委会议事厅、村(居)民小组等资源和优势,调动乡村医生、计生专干、健康指导员、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发挥联系群众和动员群众的纽带作用,建立健全村(居)卫生服务机构和公共委员会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协调做好辖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的同时,加强宣传各项卫生健康政策,组织发动广大居民参与卫生健康各项活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让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下沉”和延伸,打通公共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文/张洪、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