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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马集镇:“二明确,一严禁”识别监测对象

在识别认定环节确保及时发现、应纳尽纳,这是开展监测帮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亳州市蒙城县马集镇对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了明确,对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回应。

明确关于识别条件。马集镇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识别认定主要把握好收支情况和风险情况。收入是识别监测对象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标准,要避免唯“收入论”的做法,识别时既要看收入也要看支出,同时要重点关注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了严重困难和“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出现的突出问题,还要关注农户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研判,依靠农户现有自身力量难以消除风险的,要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明确监测范围。马集镇明确提出辖区各村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年度调整机制,在每年一季度,以当地上一年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形成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今年马集镇已确定全镇监测范围为7000元,各村要根据户内实际情况、监测范围,识别监测对象。

严禁“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应纳未纳”是指由于工作疏忽或者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进行帮扶,也未纳入到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体外循环”是指虽然发现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但未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而是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外,给予一定帮扶措施。马集镇严禁简单给予低保政策,实行“一兜了之”。同时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对发现各村有“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的严肃问责。(文/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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