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据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暖民心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底,全省将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200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850个,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200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
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发布会上,安徽省民政厅厅长张冬云介绍,初步测算,目前安徽省老年人真正有助餐服务需求的约200万人左右,其中城市老年人约120万人,农村老年人约80万人。全省现有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1140个,加上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的助餐服务,可满足约40万老年人的助餐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同时,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来看,当前除供给总量不足之外,老年助餐服务还存在供给结构不优、供给质量不高,支持政策不完善、市场化的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动力不足,各类服务资源整合不到位等问题。
为回应老年人日益迫切的助餐服务需求,有效解决老年人吃饭不方便问题,安徽日前发布的《暖民心行动方案》把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作为暖民心行动之一高位推进。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稳步推进,2022年底,全省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200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850个,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200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2023年,考虑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和助餐需求的增长,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000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500个,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积极性,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让老年人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更实惠的助餐服务
为了让老年人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更实惠的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明确,在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上,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合理规划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在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上,依托现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增加助餐功能等方式,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开办老年餐桌等。扩大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供给,通过依托存量设施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或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多种方式提供助餐服务。
在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上,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发布工作指引。依托“皖事通”平台或现有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等载体,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区域内通用。拓展老年食堂服务内容,让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在非就餐时间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并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加强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助餐服务保障。
4项政策全方位推进助餐行动
安徽省将通过4项支持政策推进老年助餐行动。
在资金保障渠道上,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建立多元筹资渠道。
在一次性建设补助上,省级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分担。对餐饮企业设立老年餐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等,各地可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
在运营支持政策上,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运营,各地可以根据服务人次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享受价格优惠政策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实施清单制管理,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实并确定清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严格监管。
在就餐补助政策上,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可适当给予就餐补助,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支持各地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