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益是安徽省实施的民生工程之一,也是乡村振兴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来安县半塔镇严格按照县乡村振兴局统一要求,多举措推进资产收益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明确责任划分。遵循“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原则,以各村为资产收益管理主体、以镇承担资产管理的监督责任、以县为资产管理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归口划分,半塔镇切实做好资产管理以及收益分配指导工作。
明确收益使用方向。在就业务工方面,半塔镇通过开发公益岗位,鼓励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致富,坚决杜绝简单发钱发物等“一分了之”现象。在公益事业建设方面,对各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进行新建与维修。在项目运营管护方面,对该镇扶贫项目资产运营进行必要的管护,管护对象包括已确权至村级的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和村级自主运营、管理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在扶贫济困、小微奖补等方面,对表现优异的该镇已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奖励,对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的已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应急救助,防止出现规模化返贫,杜绝普惠性、简单性发钱发物的现象。
严格监督管理。开展督查检查,落实公示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首先积极发挥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委会、法律顾问等在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其次由镇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针对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各项支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论证,对收益分配结果真实性进行复核,确保群众真正受益。(文/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