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0余岁老先生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来到兴业银行安庆先锋巷社区支行要求办理手机银行转账业务,并明确说明转账日限额100万元。当班工作人员发现客户神情慌张,且为大额转账,立刻提高警惕,询问客户转账的用途和收款人。但客户并不配合,见迟迟不办理,还气愤的说到:“我自己的钱,我想转到哪里不需要告诉你们,你们银行管不了!”
看到如此情况,工作人员立即安抚好客户情绪,并向客户耐心解释到:“第一您转账的金额较大不符合您资金往来的常态;第二银行不是限制您转账,只是您转入的账户是否安全、您是否认识;第三您这么大笔资金转出有没有和家人商量;第四现在有很多诈骗团伙专门针对老人,一般以高额投资理财、家人发生意外、账户不安全等借口,迫使受害人转账;第五您将资金转入他人账户,即使发现对方是骗子,资金非常有可能追不回来”。此后客户的态度有所松动,并告之资金是转入杭州一家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承诺保本保息收益率可达5.2%,因为是老同事介绍的并叮嘱是内部福利不能外传,所以客户不愿意告诉银行。得知一切后,工作人员立即将近期微信群“社区警民议事厅”里同类案件向客户讲解宣贯,客户恍然大悟,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及时挽回了资金损失。
该案例,客户防诈骗意识薄弱,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第二十四条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切实承担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的主体责任,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同时该案例中要求转入账号的收款方,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属于集资诈骗罪。
银行应加强对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高客户风险识别能力,通过典型诈骗案例向客户宣贯,识别诈骗的套路,对不明来电、信息、链接,做到不接、不看、不信、不回、不点、不转,谨防上当受骗。(文/兴业银行安庆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