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安徽省首部省辖市科学普及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聚焦关键问题,按照科普工作“由谁来开展”“面向谁开展”“如何来开展”为逻辑主线布局,重点在组织实施、科普活动、科普资源、科普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政府职责,要求市县政府、乡镇街道、居民及村民委员会都应开展科普工作。同时,强调科协要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要求各部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都应根据职责开展科普活动。
该条例在条款内容上注重总结合肥市科普工作的经验,在制度设计上注重体现合肥辨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