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沪苏浙皖文化和旅游部门共同签署《长三角文化和旅游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聚焦共同构建世界级高品质文化和旅游目的地,打造文旅领域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区域文旅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新样本。
沪苏浙皖共同推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深化省际毗邻区对接合作,强力推进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休闲度假区。
共同推动文旅消费复苏振兴。依托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开展精准营销、联动营销,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打造长三角地区重大文旅节庆活动品牌。实施“百万游客互送行动”,多渠道推动长三角城市之间互为游客目的地和客源地。
共同推动文旅惠民乐民。加大优质文旅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推进以社保卡为载体的长三角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方面实现“同城待遇”。推动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技术标准跨区域兼容互认。举办长三角文旅惠民市集。
共同推动构建文旅开放双循环战略链接。联手实施文化和旅游“出海战略”。最大限度利用第19届亚运会的红利效应,联合策划开展中国长三角旅游主题推广。拓展入境旅游市场。组织“大黄山”(皖南)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球推介等活动。
共同推动文旅市场治理现代化。深化长三角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服务的互通与融合,动态更新《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完善长三角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案卷评查、联合办案、执法检查等协作,推进长三角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共同推动完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长三角文化和旅游联盟、长三角数字创意产业联盟以及各类专业和馆际联盟等平台作用,在产业规划编制、行业标准制定、资源共建共享、人才队伍培养、联动宣传推广等方面深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