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基层磨炼、建功立业成为越来越多高校毕业生的重要选择,基层就业项目成为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记者7月12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我省创新举措,拿出真金白银,鼓励广大毕业生去基层就业。
我省实施了基层特定岗位计划,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还作出规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我省原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以国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