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出台,进一步促进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该《条例》共32条,涵盖民宿的定义、部门职责、促进措施、民宿开办要求和程序、经营规范等。据此《条例》,黄山市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建立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的民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对文化、旅游、公安等9个部门的具体职责作了详细规定。
为鼓励、支持、引导民宿产业发展,该《条例》从规划、资金、设施等方面制定10条促进措施。其中包括:支持通过多种模式依法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房屋和其他相关设施,依法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民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宿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民宿纳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等。
该《条例》规定民宿的开办实行“属地申报联审制”,民宿经营者提出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照联办”申请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照联办”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发放证照。
目前,黄山市共有民宿3200余家,占全省民宿总数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