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桐城市嬉子湖镇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对无法外出、就近需要照顾家庭的脱贫劳动力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极大促进了脱贫人口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提高了收入水平,增强了脱贫稳定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书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规范审核流程。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由该镇各村村两委召开工作会议,因人因地施策,确保“一人一岗”。各村贴出招聘公告后,由农户自主申报、村委会集中研究、乡镇复审,镇村公开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确保审核过程公正、真实、透明。
加强日常管理。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为切实履行乡镇主体责任,明确各村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岗位人员档案信息,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公益性劳务范围、管理责任区的划分等内容,督促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尽责。
严格落实考核。该镇为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实施考勤管理,对上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协议签订和开展日常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岗位薪酬,充分发挥和调动岗位人员的积极性,有效激发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活力。
劳者有其岗,劳者有所得。该镇九个村截至目前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有90人,其中:林业部门开发20人、交通部门1人、振兴办开发35人、人社及其他开发34人。(吴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