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市级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加强绩效管理。
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和奖补标准。“办法”明确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主要对建设省级精品示范村(含村级产业发展)、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美丽宜居自然村、“一站两体系”、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等方向进行奖补。
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支持方式,同时给予县级一定的整合权限,允许其在完成市级任务前提下,在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资金下达县(市)区后,市农业农村局同步下达相应的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作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的依据。
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办法”坚持绩效导向原则,对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设定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和评价等工作,评价结果作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市级对工作绩效突出的乡镇,按照全市农业乡镇总数10%的比例和200万元标准予以激励。
据了解,2018年至今,合肥市级财政投入超49亿元,支持建设全市精品示范村14个,累计建成省级中心村700余个、美丽宜居村庄2400余个、改厕35万户,全市78个农业乡镇“一站两体系”维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