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据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助力安徽省企业发展,我省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的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
本次减征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什么是“六税两费”?
据悉,“六税两费”是指6种地方税和2项附加收费,具体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享受范围较以前有何变化?
以前政策减征对象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现行政策减征对象扩大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为什么说是顶格减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我省在国家授权范围内按照最高上限标准出台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