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初故里 太美太湖”太湖县文化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详情如下:
一、征稿主题
本次大赛以“朴初故里 太美太湖”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太湖县自然景观、文化旅游、红色传承、人文历史、民俗风情、景区景点、美食美物、城市风光、体育活动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二、主办单位
太湖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以作品投出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置及稿酬
一等奖1幅,稿酬4000元;
二等奖3幅,稿酬各2000元;
三等奖5幅,稿酬各1000元;
优秀奖91幅,稿酬各200元。
同一作者获等级奖作品不得重复,稿酬个人所得税自行交纳。
五、投稿地址
投稿邮箱:923545015@qq.com
联系人:张惠娟
联系电话:15055678781
六、作品要求
1 欢迎县内外广大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参赛。参展作品的体裁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艺术感的作品。
2 作品必须是2020年以来拍摄于太湖县境内的摄影作品。曾在各类摄影比赛中入选的作品请勿投稿,否则视为无效稿件。
3 投稿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文件,不接收纸质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文件量不小于2MB,提交的图片必须保留EXIF原始数据文件。
4 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每人投稿总数量不超过30幅,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每组4-8幅,一律压缩打包发送。
5 在保证摄影艺术真实性的基础上,作品后期处理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谢绝后期添加任何文字、Logo或PS创意的作品。
6 获奖作品将另行通知作者提交JPG格式原作品文件,作品文件量不小于5MB,保留EXIF原始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供原作品文件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七、相关说明
1 投稿者应保证作品为本人完整原创作品,并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引起的法律纠纷,将由投稿参赛作者独自承担。
2 主办方对本次摄影大赛获奖作品拥有永久使用权,可无偿推荐给各类媒体刊载和发表,并用于展览展示、印刷出版、旅游推广、广告海报、商品开发等方面并不再支付任何酬金。
3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作品征集截稿后,将及时开展评选,完成原图确认等工作后,择日进行颁奖。
4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5 本次大赛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来源:太湖县文旅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