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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岭镇中心学校开展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为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专心落实上级机构的文件精神,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怀宁县公岭镇中心学校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宣传: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宣传标语,在学校最显眼的地方悬挂各种规范守则等,营造校园氛围;通过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在该校502班的班会课上,学生们各抒己见,运用已有的法律知识相互热烈地讨论着,分享着自己对于法律知识的看法和见解。该校各班班主任利用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公岭镇中心学校的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的系列开展,使公岭镇中心学校全体师生进一步了解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该校政教处王维松主任表示: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岭镇中心学校今后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图文/胡来武、查雪、丁双喜、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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