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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税务出台执法尽职免责办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出台《安徽省税务系统税务执法尽职免责办法(试行)》,针对基层税务执法人员“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顾虑,制定税务执法尽职免责事项清单,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办法》规定了税务人员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虽产生执法偏差,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相关事项。集中体现在3个方面:税务行政执法领域中仅需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的;因现有科学技术、监管手段限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行政相对人、第三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事项清单具体明确了增值税留抵退税、登记认定、申报、征收、优惠、票证、稽查7大业务类别29个税务事项的免责情形。

在《办法》具体执行过程中,安徽税务部门通过优化税务执法考核评议流程,将调查环节前置,对符合尽职免责的执法事项,由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主动梳理、直接判定,全程无需执法人员自行申辩和参与。针对不符合尽职免责情形的,及时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将过错信息推送至税务执法人员。税务执法人员可在5个工作日进行陈述申辩,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将重新调查核实。

目前,安徽省税务局已选取一个区局、一个县局和一个稽查局先行试点运行《办法》。

安徽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职免责是调动和保护税务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探索,将根据试点情况进行总结改进,研究确定后续全面推开的工作方案,积极营造事业为上、担当尽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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