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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陈集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不出现重新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肥东县陈集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集中教育学习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进一步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节日期间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日签到制度、外出请销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出现人机分离、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核查矫正对象手机定位轨迹。二是随时保持手机联系畅通,积极配合信息化核查,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三是要加强自我改造和约束,在节日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坚决杜绝在节日期间出现涉足“黄、赌、毒”、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四是要求所有矫正对象强化自我约束,遵守法律法规,注意人身安全,少聚集、少聚餐,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及传播风险。  

通过此次集中宣告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觉性和在矫意识,对节假期间辖区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公益劳动,通过学习和劳动让矫正对象能够树立服刑意识,端正服刑态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文/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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