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连日来,怀宁县公岭镇人社所和乡村振兴办结合该镇实际,认真谋划,扎实开展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为脱贫人口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明确补助对象和标准。此次交通补助对象为2023年度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转移到省外、县外省内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省外务工就业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县外省内务工就业的,每人给予1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加强政策宣传和摸排。组织“帮扶干部+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多方力量,通过设置咨询台、入户宣传、电话走访、微信群转发等方式,一方面讲解申报条件,动员居民积极主动申报;另一方面排查摸底,了解脱贫劳动力务工去向,采集信息并登记造册。
把关信息填报和审核。通过摸排台账和国办系统比对,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情况再复核、再统计,做到系统与脱贫人口信息动态调整一致,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据了解,该镇省外务工人数为201人,交通补助6.03万元;省内县外务工人数为81人,交通补助0.81万元。下一步,人社所和乡村振兴办将规范做好公示和发放工作,保障每一个符合条件转移劳动力都能享受到交通补贴政策,助力稳岗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文/徐蕾、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