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二十大提出的民生重点工程。为响应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党的二十大优化养老服务的号召,弘扬孝老、敬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促进大学生理论学习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安徽大学法学院“情系孤寡”乡村振兴、法治宣传实践团于8月5号前往合肥市蜀山区金色家园养老中心,与当地负责人、孤寡老人进行面对面访谈,传播有温度的法治之音。
对话一线,直击农村孤寡养老痛难点
“这里的孤寡老人长期一个人生活,性格相对孤僻,一开始不愿与人交流,且每个老人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都不同,需要花大量时间、精力慢慢了解和适应。”养老中心负责人鲍院长同队员交流时指出了孤寡老人照护工作的不易。实践团队在向护理工做调查时,发现在养老中心里特困、低保、失能失智、孤寡、残疾老年人占比很高,对助餐、助安、助娱、助医以及心理慰藉等多元养老服务需求极大,专职、专业的护理人员供不应求。如何实现“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以及更高层次的“老当益壮”“老有所乐”是亟待解决的民生关切。
实地走访,了解老人真实的养老现状
为深入了解孤寡老人入住养老中心后的精神状态,实践团队在鲍院长的带领下,对生活区的老人进行了采访询问。在宽敞明亮的园林长廊中有经过适老化改造的座椅,老人们聚坐一起,谈笑风生,旁边有随身的护理工确保老人行动的安全。团队成员向老人们亲切问候,老人们也都一一热情回应。气氛愉快轻松。
鲍院长还向实践团队特别介绍了一位“话痨”——杨爷爷,并给队员们观看了杨爷爷多次作为入住老人代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的视频:杨爷爷神态端正,吐字清晰,有条不紊地回答记者的问题,完全没有一般高龄老人存在的语言障碍和记忆退化。在与杨爷爷交流谈心的过程中,队员们常常被杨爷爷诙谐的话语逗得哈哈大笑,“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拥有难看的皱纹、蹒跚的步履以及无人陪伴的孤寂,但内心满足,笑口常开就是抵御衰老、享受美好晚年的不二法门,”和杨爷爷交流后的队员感概道。
图为实践队问候两位孤寡老人
兜底孤寡,彰显社会主义福利与公平
在实地访谈过程中,团队成员了解到,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受老年人居住分散导致送餐、购物、居家照护的服务成本高,加上农村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尽管政府强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但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社区养老很难实现长效机制,互助养老模式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社会组织和企业在农村开展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更是面临诸多困境,家庭养老仍然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而对于农村的孤寡老人,则只能依靠政府提供的兜底养老服务保障。鲍院长也为大家解释了入住该养老中心坚持的“三个优先”原则: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老人优先;家中房屋为危房且本人确实无能力改造的优先;没有子女或只有女儿且已出嫁或虽有子女但子女确无赡养能力的优先。“三个优先”基本消除了农村孤寡老人的后顾之忧。
图为实践队采访该中心负责人
普法宣传,塑造社会法治化养老观念
为了充分回应新时代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立法精神,团队成员在鲍院长的协调安排下,以“幸福养老·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和实际案件展开普法宣讲,将主要内容分为“生前赡养”“遗产继承”“遗嘱效力”三个版块,通过案例式讲演、答题互动等方式让“高大上”的法条在老人脑中“活灵活现”。
图为实践队员为老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图为实践队成员合影
安徽大学法学院“情系孤寡”乡村振兴、法治宣传实践团将继续聚焦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孤寡养老问题,致力于提升全社会对农村弱势老年群体的关注和关怀,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在实践中感悟青年所负的社会责任与使命,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图文/闫宇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