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发出关于支持“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的通知,从提供规划依据、分类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等多方面做好用地保障,明确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可以采用“用途留白”,为旅游等项目预留空间。
“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涉及黄山市、池州市、宣城市、安庆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富集,拥有众多保存完好的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是美丽“乡愁”的重要载体。
旅游项目落地离不开用地。省自然资源厅从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类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审批等6个方面支持旅游业发展。具体如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衔接旅游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和预留旅游空间;在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编制村庄规划时可将村内空闲地、依法收回的闲置住房,以及闲置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为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用于旅游等经营性活动;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等,按原地类管理;合理利用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开展与保护相适应的文化创意、酒店民宿等经营活动,土地可按现用途管理。
“为支持‘大黄山’以外其他地区文化旅游和乡村振兴,全省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分类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指导各地积极争取更多旅游项目纳入国家及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申请使用国家配置计划;对省委、省政府调度的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实行省级“兜底”,对市级用地计划保障不足的,省级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