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文旅、交通、林业融合发展,引导安徽省旅游风景道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联合开展“安徽省旅游风景道”认定工作。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检查和综合评议,拟认定合肥市庐江县“庐南川藏线”旅游风景道等10条旅游风景道为第二批“安徽省旅游风景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608297(省文化和旅游厅)
0551-63623479(省交通运输厅)
0551-62634389(省林业局)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林业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拟认定“安徽省旅游风景道”名单
1.合肥市庐江县“庐南川藏线”旅游风景道
2.淮北市烈山区“龙脊天路”旅游风景道
3.六安市金安区“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风景道
4.芜湖市南陵县“花海石林”旅游风景道
5.宣城市广德市“竹乡画廊”旅游风景道
6.铜陵市义安区“江南铜谷”旅游风景道
7.池州市石台县“秋浦仙境”旅游风景道
8.安庆市潜山市“环天柱山”旅游风景道
9.安庆市岳西县“岳西云路一号”旅游风景道
10.池州市东至县“升金湖山水田园”旅游风景道
(来源:资源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