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2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振兴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安徽省财政积极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高质量发展,会同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安徽省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每半年调整安徽省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目录,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同时,通过“真金白银”助推安徽中医药产业提质扩量增效。
扩大产业集群,夯实产业发展之“基”
安徽财政聚焦中药配方颗粒产业集群发展,大力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对引进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的市,企业按国标或者省标完成生产备案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按引进企业的备案品种数、销售额给予100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导地方政府对落户我省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给予奖励。
同时,支持各地对首发上市企业给予奖补的基础上,省财政分阶段给予企业总额400万奖补,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扶持优势企业,播洒产业发展之“种”
安徽财政建立产业拓展扶持机制,省生命健康产业主题母基金设立包含中药配方颗粒投向的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生产企业扩容、扩品;对纳入数字化转型省级典型示范的项目,按项目设备、工业软件购置额,给予最高1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
建立品牌建设支持机制,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一次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申报省级“专精特新”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首次升规企业,由所在市、县视情给予奖励。
建立市场开拓引导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贴,单个展会最高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60万元;对国际产品认证费、境外商标注册费、境外专利申请费等给予最高70%的补贴,认证费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专利和商标注册费最高30万元。
鼓励研发创新,培育产业发展之“苗”
此外,加大对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力度,为引导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工艺及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保驾护航。对新组建的或重组挂牌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专项资金奖励;按照竞争择优方式建设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评定的产业公共服务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20%予以补助,省级最高补助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