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该院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等方面工作情况。
民事检察监督是中国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特色,在对法院审判、执行公权力监督与当事人合法权利救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盛大友介绍,2023年,安徽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攻坚年”活动,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533件,其中,提出抗诉310件,法院再审改变率91.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3件,采纳率90.1%。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纠错和源头治理,纠正虚假诉讼303件,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3件。
与此同时,安徽省检察院单独设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136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632件,同比上升66.2%;提起行政抗诉20件。积极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针对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行政行为,办理监督案件1727件。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等有机衔接,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150件。
此外,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3157件、撤案3400件;纠正漏捕漏诉492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639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457件,自行补充侦查案件16138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803件,采纳率100%;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33件,采纳率87.4%。认真履行保护公共利益法律职责,立案公益诉讼11447件。强化四大法定领域公共利益保护,督促相关部门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湖泊491.7公顷,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8065.3万元。(陈紫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