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原则上不予报废、新增;严格展会、论坛、演出、赛事等事前评估和成本管控,坚持非产业类的少办、无效益的不办、不紧迫的缓办,能市场化的一律市场化……1月29日,《合肥市进一步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正式印发,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合肥市结合实际,制定了《若干举措》,包括严格预算管理、绩效评估、投资效益、招标采购、风险防控、国资监管和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
在严格预算管理方面,严控信息化、培训、规划设计、课题等经费预算,严控培训、会议规模,严控外地培训、办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务车辆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原则上不予报废、新增。
在严格绩效评估方面,严格展会、论坛、演出、赛事等事前评估和成本管控,坚持非产业类的少办、无效益的不办、不紧迫的缓办,能市场化的一律市场化;严控信息化类项目建设,能纳入全市一体化建设的应纳尽纳;推行支持政策与亩均效益、能耗、利润率等挂钩,提升资本效率、土地效率和科技贡献率;健全政策兑现和履约机制,强化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
对于投资,《若干举措》将重点放在“努力形成有效益的政府投资”上。其中明确,优先保障续建、必要、急需项目,资金来源未落实的暂缓开工,严防“半拉子”工程;从严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限额设计要求,严防过度设计、奢华铺张。
此外,《若干举措》还明确,对违反厉行节约规定、铺张浪费、低效无效使用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惩戒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