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省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休宁县、枞阳县、定远县等5个县(区)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
近年来,我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已累计下达包括巢湖流域山水工程在内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3.3亿元,支持20多个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助力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为建设生态强省、构建美丽安徽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的支持力度,不断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