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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30条措施力促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发表于:2023-05-29 09:30  作者:彭园园  来源:安徽日报  责任编辑:唐义瑞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30条措施,力促全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降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成本。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以单位名义参保的可在2023年6月底前补齐。今年12月31日前,对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实行3个月至6个月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政策,免收滞纳金。

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力度。我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部门所属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对全省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六税两费”继续按50%顶格减征,政策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契税优惠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顶格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相关税费。

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优化“个转企”登记审批流程,允许保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件可延续使用。开展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改革试点,推进个体工商户开办和退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涉个体工商户公证服务方式,对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事项,“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

相关措施还从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公证、仲裁法律服务、建立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和新业态从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提供多元化的帮扶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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