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三个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杜绝饮酒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一是强化宣传警示,执法人员对辖区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酒类经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200余份警示,并逐一对经营者宣传向未成年售酒危害与违法后果。
二是强化渠道监管,利用群众上门举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长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收集向未成年人销酒行为的案件线索。
三是强化案件查处,让执法“长牙齿”,目前已对某便利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12元,罚款2000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监管,一旦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查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明光市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表示。(文/陆德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