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召开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婚姻登记需求,国务院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安徽等21个省(区、市)成为试点地区,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时间为2年。
根据试点要求,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据悉,开展“跨省通办”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实现了按居住地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要求,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能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诉求,降低全社会的婚姻登记成本,也有助于推动构建新型婚育支持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