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保护与发展,近日,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2023年开始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探索实施“占补平衡”管理。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林地被纳入“占补平衡”管理范围。各市根据本市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需求,提前谋划,建设补充林地储备库。建设项目申请占用林地时,应当承诺补充同等面积的非林地作为林地。每年1月底前要根据上年度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面积,组织划定同等面积的林地,并申请将其地类变更为林地。
我省要求,补充林地要从非林地、非耕地上划定,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能够满足林业生产基本条件。未划定补充林地并提交地类变更申请的,或者未报送补充林地地类变更结果的、补充林地未全部变更为林地的,暂停该市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审核。